据悉,我市对引进人才实施奖励始于2001年。2010年、2017年,我市先后两次对原引进人才奖励政策做了优化、调整。
根据最新调整的引进人才政策规定,凡在我市设立的非公有制企业、科研机构及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农业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紧缺急需人才,均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奖励。
注意了!
领取奖励还要符合这些条件哦
根据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政策规定,全职新引进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(含)以上,人事档案迁入我市,办理单位代理手续,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(含)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引进人才都可以申报。同时,符合条件的人才引进满1年进行首次申报,社会保险须连续到账12个月;引进满5年进行第二次申报,社会保险须连续到账60个月。引进时间以代理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,不满1年更换工作单位的引进时间重新计算。
你符合要求吗?
你身边有人符合要求吗?
快转发给需要的人,一起去领大红包!
来源:余姚日报返回搜狐,查看